州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黔南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梳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方面
1.建立健全我州公积金制度体系
2021年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州公积金中心出台、修订了《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等10个办法、《黔南州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操作规程》等5个规程,取消了固定比例提取政策,进一步健全完善公积金业务政策体系;废止了《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心行政执法及信访投诉相关制度法规,推进中心行政执法工作和信访投诉工作更加合法合规。
2.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
中心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备案等,凡未出具法制审核意见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印发,切实保证中心规范性文件的质量。目前中心召开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法制审核专题会2次,审核规范性文件7件,提出意见12条。
(二)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方面
中心“三重一大”事项均经党组会议讨论,所有重大决策都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并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要求提交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通过召开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舆情风险认证会和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财务审核组风险评估会议形成重大决策的论证意见和风险评估报告,成立舆情及网络舆情风险防控处置工作专班,制定化解处置预案,建立风险防控台账,确保新政策的顺利实施。中心与贵州良华律师事务签订协议,聘请2名法律顾问对中心重要涉法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合同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受理逾期贷款代理诉讼等业务。
(三)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
1.加强对民法典的贯彻落实。中心认真组织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号召全体在职在编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民法典知识竞赛答题、网上旁听庭审等活动,提高中心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提升政治站位。
2.加强行政执法培训。进一步加强公积金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掌握和运用,中心制定了《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工作培训方案》,分组分阶段对全州公积金系统干部职工进行行政执法培训。
3.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为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中心2021年印发了《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访及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公示办法》《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查制度》、修订《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等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心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法规。
4.加大执法力度。中心对职工反映单位未建缴和少缴公积金的情况,进行认真核实,积极通过调处让职工与单位双方达成意愿,调处不成功的,根据行政执法相关规定进行立案处理。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主动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有效制止和规劝了职工骗提骗贷违法行为。
(四)强化重大突发事件依法处置方面
建立风险防控与舆情收集回应机制,正确对待舆论监督,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源头处置。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
畅通信访与投诉渠道,一是通过12345热线、官方网站主任信箱等渠道接受群众监督与投诉,2021年度州公积金中心接受社会各界电话咨询4199条、主任信箱1027条;二是在2021年7月23日,住房公积金热线服务电话12329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进行整合,实现双号并行,并线以来,做到第一时间联系职工,第一时间落实办理,第一时间解答反馈,实现来电100%接通,7×24 小时在线维权服务。2021年度州公积金中心接受群众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方式咨询类诉求6711条,投诉类诉求5条,切实做到受理的各类咨询、求助、投诉、建议事项件件有人办、事事有回音的工作效果,更好地履行了为民办实事的服务宗旨。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方面
中心设置审计监督科,对内完善层级监督,一方面加强对各管理部(业务部)的日常业务审核,另一方面开展专项审计,规范公积金业务操作,提高风险防控能力。2021年审计监督科共开展4项专项审计,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纠正,防止中心各项决策在执行中“跑偏走样”。中心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对人民法院审理和执行的案件,完善与州人民法院联合颁发的《关于建立协作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相关约定条款,涉及对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账户进行查封、冻结或扣划的,均予以全力配合,对解决“执行难”问题,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正常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相关科室及各县(市)管理部对各级法院发函协助查询职工公积金缴存情况都一一及时反馈,反馈率达到100%,提高了个人住房公积金债务案件的执行效率。
(七)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方面
中心2021年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通过贵州省数据共享平台,完成公安人口基础信息、民政婚姻状态、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等基础证照信息的接口开发工作,为前台业务办理打通了关键数据共享通道,解决查询难、信息不对等问题。在硬件方面对已有机房基础设施以及网络安全等设备进行升级,成功通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评审工作并获得等保三级备案证书,达到了建设完整的“事前有防范、事中有应对、事后有追溯”的安全防御体系的预期目标。
二、2021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一)高度重视学习,提高法治意识
将法治建设工作列为重要议定事项,将法治建设相关文件及要求纳入全年学习计划,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省、州法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等,并作具体安排相关工作。通过领学促学、集中轮训、基地培训、交流讨论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
成立中心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内控工作领导小组等协调议事机构,由中心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认真履职,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
(三)积极参与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
中心严格按照要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组织申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全力配合州政府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创建工作,按要求、按时限上报印证材料。
三、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州公积金中心在法治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行政执法力量仍显薄弱,行政执法水平与职工维权需求不匹配,法治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普法、学法范围需要进一步拓宽。存在的原因:一方面由于现行相关公积金法律法规规定空白和不足,执法工作缺乏具体的法律条款支撑,执法氛围薄弱,执法能力脆弱,无法真正“重拳出击”;另一方面涉及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未能横向拓展至相关协作部门与相关行业。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的主要安排
为落实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需要,我中心将紧紧围绕来年工作目标,助推《政金合作黔南宜居 “聚保增”改革实施方案》,依法履职尽责,继续加强法治工作。
一是计划2022年至2023年通过立法整合我州住房公积金现有政策,固化政金合作黔南宜居“聚保增”改革成果。
二是继续全力配合州政府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创建相关工作。
三是加强对中心党组及全体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工作,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及党内法规,以及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干部职工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践行“两个维护”。
四是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按照州司法局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换发新证;做好行政执法案件处理工作,并及时录入司法云系统。
五是严格按照《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做好中心相关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合法性审查、广泛征求意见、风险评估等工作。
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