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现将黔南州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33名委员,2020年召开2次会议。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1.《黔南州2019年全州住房公积金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全州住房公积金计划草案的报告》;2.《黔南州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3.《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请示》;4.《关于龙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办公积金贷款委托业务的请示》;5.《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贴息贷款规模的请示》。2020年12月23日召开第三届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有:《政金合作 黔南宜居“聚保增”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讨论稿)。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州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正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综合科(机关党委办公室)、计划统计与会计核算科、信贷管理科、信息技术科、审计监督科、归集管理科6个科室和直属业务部、福泉、独山、平塘、荔波、三都、瓮安、贵定、龙里、惠水、长顺、罗甸12个管理部(业务部)。从业人员101人,其中,在编72人,非在编29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0年,新开户单位815家,净增单位431家;新开户职工1.90万人,净增职工1.57万人;实缴单位4,785家,实缴职工21.05万人,缴存额36.8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9.90%、8.06%、4.96%。2020年末,缴存总额240.0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8.11%;缴存余额108.43亿元,同比增长14.11%。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9家。
(二)提取:2020年,9万余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3.41亿元,同比下降0.69%;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3.58%,比上年减少3.61个百分点。2020年末,提取总额131.6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1.64%。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35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35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35万元。
2020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84万笔同比下降3.45%,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9.72亿元同比增长5.61%。
2020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2.46亿元。
2020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28万笔190.55亿元,贷款余额126.13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1.44%、18.49%、15.85%。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116.32%,比上年末增加1.75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9家。
2.异地贷款:2020年,发放异地贷款676笔22,994.6万元。2020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71,355.6万元,异地贷款余额62,033.93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无。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四)购买国债:无。
(五)资金存储: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0.99亿元。其中,活期0.021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亿元,1年以上定期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0.974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116.32%,比上年末增加1.75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0年,业务收入33,139.22万元,同比增长15.80%。其中,存款利息294.68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2,844.46万元,其他0.08万元(罚息收入)。
(二)业务支出:2020年,业务支出19,804.56万元,同比增长16.05%。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5,288.16万元,归集手续费294.26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596.65万元,其他2,625.49万元(贴息贷款利息支出)。
(三)增值收益:2020年,增值收益13,334.66万元,同比增长15.42%。增值收益率1.31%,较上年没有变化。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0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725.95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565.02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043.69万元。
2020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565.02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483.18万元。其中含2019年度计提未交的7,483.18万元和2020年按要求预缴入国库的2,000万元。
2020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2,612.9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0,602.88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0年,管理费用支出1,723.97万元,同比增长23.20%。其中,人员经费1,180.05万元,公用经费131.05万元,专项经费412.87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302.68万元,逾期率0.24‰。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2,612.96万元。2020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5.43%,国有企业占17.10%,城镇集体企业占0.44%,外商投资企业占0.2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5.2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29%,灵活就业人员占0.32%,其他占0.94%;中、低收入占98.63%,高收入占1.37%。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4.84%,国有企业占12.02%,城镇集体企业占0.58%,外商投资企业占1.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5.5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85%,灵活就业人员占0.28%,其他占4.42%;中、低收入占91.48%,高收入占8.52%。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0.6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68.55%,租赁住房占0.63%,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5.1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45%,其他占2.60%。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70%,高收入占1.30%。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08.29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44.25%,比上年末下降0.72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93,662.68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占 2.49%,90-144(含)平方米占84.98%,144平方米以上占12.53%。购买新房占95.07%,购买二手房占4.93%。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2.99%,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6.92%,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09%。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47.63%,30岁-40岁(含)占33%,40岁-50岁(含)占16.10%,50岁以上占3.30%;首次申请贷款占86.30%,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3.70%;中、低收入占50.37%,高收入占49.63%。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
(四)住房贡献率
2020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31.46%,比上年减少4.05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为认真贯彻落实《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黔南府办函〔2020〕4 号)要求,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中小企业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做出以下调整:
1.受疫情影响企业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
2.受疫情影响企业可申请缓缴;
3.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缴存的职工,其贷款权益不受影响;
4.窗口采取以“非直接接触政务服务”为主、现场办为辅的疫情防控措施,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通过黔南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手机公积金”APP、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城市服务、云上贵州多彩宝等互联网服务渠道线上查询、办理公积金业务。在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在一线的医护人员、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因病被隔离的缴存职工出现未按时偿还公积金贷款,在疫情结束后次月补划还款的,则不计算逾期。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2020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计部门公布的2019年度我州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等相关数据,调整2020年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的上下限,即: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不得超过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2019年度黔南州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8153元÷12个月=5679)的3倍,即17037元;单位和职工个人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合计上限为4088元(17037元×12%×2);缴存基数下限为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2019年度我州各县(市)最低工资标准。
2.提取、贷款政策调整情况。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落实《黔南州2020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确保公积金资金安全,对现行部分使用政策进行适当调整:贷款方面,一是提高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0%;二是按房屋年限相应调整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首付比例;三是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35万元,缴存职工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30万元。提取方面,取消原政策中患有重大疾病可提取公积金、最低缴存标准职工因子女就读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院校缴费困难可提取公积金的规定。
(三)2020年信息化建设工作情况
一是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深化。为全面提升黔南州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水平,2020年中心严格按照公开招投标采购程序完成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自助服务终端采购、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等信息化项目建设,项目总预算319.80万元,实际支出49.30万元;二是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服务渠道进一步得到完善。新增贵州政务服务网、支付宝市民中心等线上业务办理渠道;三是逐步打通了关键业务所需数据共享通道。2020年共完成公安人口基础信息、民政婚姻状态、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等基础证照信息的接口开发工作;四是完成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成功通过定级评审并获得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备案证书,达到了建设完整的“事前有防范、事中有应对、事后有追溯”的安全防御体系的预期目标。
(四)2020年,向法院提起诉讼2起,共计收回逾期贷款本息27.71万元。
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