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
根据《黔南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暂行办法》和《黔南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要求,州公积金中心认真梳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动态化管理。近年来,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化,中心严格按照省、州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要求,优化单位职能配置、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梳理业务办理流程、规范和减少公积金业务办件材料。一是按照州政府证明事项清理工作要求,陆续清理取消了14项证明材料,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二是严格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中心认真梳理权责清单、对公积金相关权力事项进行“四级四同”目录关联。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办事指南在政府网站、中心门户网站和贵州政务服务网等渠道依法公开,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维护,保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及时、准确、动态调整,做到全州统一政策、统一规范操作流程。
(二)多措并举狙击疫情,提高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自全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开展以来,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快速响应疫情防控。一是采取“非直接接触政务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手机公积金APP、微信公众号、支付宝、云上贵州多彩宝等线上服务渠道查询和办理公积金业务,避免人群聚集。通过网上服务、预约服务等方式,保证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针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中小缴存企业推出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缓缴公积金的举措,对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等方式,最大限度的降低疫情对缴存单位和职工的影响。中心时刻关注全国疫情防控情况,及时发布疫情防控工作提示,将防疫工作持续性、常态化开展,提高干部职工的防疫意识,严防风险隐患。三是开展清退返还房地产企业缴纳的保证金工作。中心已在2010年8月取消了住房公积金业务涉及的全部收费项目,根据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相关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服务经济、保障民生的作用,中心又在2020年开展清退保证金工作,取消房开企业在各个银行开设的贷款保证金账户,将款项返还给企业自由支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三)创新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优化公共服务。
1.中心注重人才队伍建设,在本年度,选派了11名县(市)管理部年轻干部到中心机关科室跟班学习,通过举办综合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邀请党校讲师进行公务员能力提升专题培训讲座、开展全州公积金系统业务综合能力远程教育培训等,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中心丰富人才培养模式,以“东西部协作”为契机,探索性建立与发达地区“兄弟单位”互派干部挂职学习模式,不断拓宽干部学习视野,为中心培养更多的复合型人才奠定坚实基础。
2.中心今年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通过省大数据数据共享平台,完成公安人口基础信息、民政婚姻状态、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等基础证照信息的接口开发工作,为前台业务办理打通了关键数据共享通道,解决查询难、信息不对等问题。在硬件方面对已有机房基础设施以及网络安全等设备进行升级,成功通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评审工作并获得等保三级备案证书,达到了建设完整的“事前有防范、事中有应对、事后有追溯”的安全防御体系的预期目标。
3.公共服务方面,全州12个县市管理部(业务部)均进驻实体性政务服务大厅并开设综合业务窗口,实行“一窗受理、一次办好”。中心积极推进“互联网+住房公积金”服务,加快实体大厅与网上大厅一体化建设。在线上构筑立体化的“智慧公积金”服务体系,目前拥有手机公积金APP、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支付宝、个人和单位网上业务大厅等11种线上服务渠道,实现21项公积金业务的“不见面”审批办理,各服务渠道访问量达到162万人次,线上综合业务办理量超过3万笔,提取及贷款业务离柜率70%,居全省前列。同时,在线下通过与全州各家受委托银行开展合作,让职工就近办理公积金开户缴存、贷款等业务,解决办事职工“跑腿多、候时久”的难题。
二、依法完善行政制度体系,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和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规范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坚持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和贯彻落实上级会议、文件和批示指示精神的意见。
(二)重大决策规范化、民主化,落实风险评估机制。中心“三重一大”事项均经党组会议集体讨论,所有重大决策都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并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要求提交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中心分别于2020年3月和12月,通过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关于调整我州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的方案(征求意见稿)》《政金合作 黔南宜居——“聚保增”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提高公众参与度,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通过召开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舆情风险认证会和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财务审核组风险评估会议形成两项重大决策的论证意见和风险评估报告,成立舆情及网络舆情风险防控处置工作专班,制定化解处置预案,建立风险防控台账,每日追踪,确保新政策的顺利实施。
(三)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中心与贵州行者律师事务签订了长期协议,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对中心重要涉法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合同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受理逾期贷款代理诉讼等业务,不存在法律顾问“聘而不用”的情况。通过法律咨询、阐释司法依据及指导帮助等手段,为建设法治中心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活动,对内,中心出台了《黔南州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明确了行政执法的范围、处罚标准、执法程序以及相关监督措施。建立执法部门学习制度,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常规性学习。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执法人员进行资格管理,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做好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和考试工作,按时上报材料换发新证。中心各管理部(业务部)不定期深入基层开展公积金政策宣传,对欠缴单位发送《住房公积金催缴通知书》,责令单位限期缴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主动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有效制止和规劝了职工骗提骗贷违法行为。对外,中心与州纪委州监委、州公安局建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作联动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保障公积金贷后资金安全。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中心设置审计监督科,对内完善层级监督,一方面加强对各管理部(业务部)的日常业务审核,一方面不定期开展专项审计,规范公积金业务操作,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在2020年5月和12月,分别开展了全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情况专项审计和租房提取业务专项审计。通过审计,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纠正,防止中心各项决策在执行中“跑偏走样”。中心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对人民法院审理和执行的案件,按照与州人民法院联合颁发的《关于建立协作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相关约定条款,涉及要对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账户进行查封、冻结或扣划的,均予以全力配合,对解决“执行难”问题、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正常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相关科室及下属管理部对各级法院发函协助查询职工公积金缴存情况都一一及时反馈,反馈率达到100%,提高了个人住房公积金债务案件的执行效率。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建立风险防控与舆情收集回应机制,正确对待舆论监督,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源头处置。二是畅通信访与投诉渠道,通过12329热线、审计监督科电话、官方网站主任信箱等渠道接受群众监督与投诉。对于职工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核查,结合中心规定进行妥善处理,并及时向职工通报处理意见和结果,做到件件有回复。本年度共接受社会各界电话咨询14525条、网站留言板199条、主任信箱54条、接受上门来访4条。中心坚持预防为主,科学化解原则,做好政策解释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工作,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六、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中心党组加强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中心位置,把宪法和法律学习纳入党组日常学习当中。通过线下集中学习、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线上“学习强国”“黔微普法”等方式全面加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培训,形成自上而下自觉学法、守法、讲法的良好氛围。中心每年认真组织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号召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民法典知识竞赛答题、“七五”普法问卷调查、网上旁听庭审等活动,提高中心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提升政治站位。
(二)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将业务与普法相结合。通过进社区、进园区、进房开企业进行公积金政策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面向服务对象开展广泛的群众性法治宣传活动。在前台放置警示牌,对前来办理业务的缴存职工发放中心印制的宣传折页及《黔南州住房公积金违法案例选编》。在线上借助报刊、住房公积金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积极做好公积金政策法规动态更新,提高政策的社会知晓度,引导缴存职工依法正确行使权利。
七、健全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中心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挂帅中心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内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等协调议事机构,认真履职,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印发《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请示报告制度》,强化干部职工程序意识,形成会议议定事项任务跟踪台账机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推动主体责任全面压紧压实。
(二)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中心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每年都书面向中共黔南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及时在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