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缴交公积金
01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缴存公积金吗?
可以的。符合缴存条件的自主缴交人员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指定的承办网点办理个人开户。
02哪些人员符合自主缴存人员范围呢?
一是城镇个体工商户,是指在黔南州行政区域内办理工商
和税务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个体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二是自由职业人员,是指未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独立从事某种职业,为社会提供合法服务的劳动者;三是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主要指网络零售、移动出行、线上教育培训、互联网医疗、在线娱乐、快递投送、网约送餐等就业形态的从业人员。
03自主缴纳人员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年满18周岁,男性未满 55 周岁、女性未满 50 周岁的灵活就业人员,在黔南州行政区域内拥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信用良好,自愿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承诺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未与任何单位或组织建立劳动关系。
04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灵活就业人员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到指定受委托银行填写《自愿缴存者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一)本人身份证;
(二)银行一类借记卡;
(三)最近一年收入流水佐证材料;
(四)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员开户时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各管理部(业务部)及受委托银行受理申请后,对符合条件
的应当予以登记,并为其设立个人账户,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答复。
05缴存金额是多少呢?
灵活就业人员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月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其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月平均收入按实际收入自行申报,且不得低于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本州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不得高于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本州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缴存基数应当每年核定一次,核定后一年内保持不变。
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基数在一个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内保持不变,如需变更,应当于当年的7月1日至7月15日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06缴存比例是多少?
灵活就业人员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不低于缴存
基数的10%,不高于缴存基数的24%。
07灵活就业人员如何提取个人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
灵活就业人员男性满55 周岁、女性满50周岁或自愿销户提取的,可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并销户。已经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尚未结清的,应当在贷款本息全部结清后,才能提取本人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并销户。